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福建金叶纸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土方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6)-0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福建金叶纸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土方工程 已由 永定县经济贸易局 以 闽经贸[2013]F0300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 代建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宏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龙岩市永定区南部园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额约270.361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方等(详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6年04月 06 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到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d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需要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凭购买凭证(网上购买成功后显示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并将该页面打印)到招标代理公司(龙岩市永定区沿河西路1号建行大厦七楼)无记名索取。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一天17:00前汇达(以汇达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户名: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账号:1730 1010 0100 1339 34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工程的招标编号“FJZH(2016)—012号投标保证金”或“简写本项目的主要简称”。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0597-5938380 )。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04 月 27 日9 时 30 分(以会议室挂钟为准),地 点: 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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